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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編者: 顏弘, 顏國秉
  • 出版社:志光教育科技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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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出版日期:2018/12/28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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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家暴女兒 就連出車禍腿斷也不放過 恐怖母親遭起訴 | 社會萬象 | 社會 | 聯合新聞網
一位中國籍林姓女子帶著女兒改嫁到台灣後,疑開箱文暢銷商品特價產品2018流行商品婚姻不順,在陳姓女兒出生後就屢次打罵;受盡折磨的陳女直到去年就讀大學後,終於聲請保護令,沒想到母親林女因此到學校找陳女理論,結果遭新竹檢警法辦。後來陳女出車禍導致大腿骨折住院,林女以探病為由前往找女兒,結果竟故意按壓腿部骨折傷處,讓陳女哇哇大叫,新竹檢警依違反保護令,起訴狠心的林女。. } }); } 檢警調查,陳姓出生於中國,因林姓母親後來與生父離婚後改嫁台灣,她跟著來台生活、讀書,但過沒幾年母親又和台灣籍繼父離婚,她覺得母親因婚姻不順總是遷怒於她,從小就對她施行打罵教育。陳女認為,自己上了大學已成年,能為自己負責精選2018熱銷商品,但因去年她想到朋友家過夜,林女懷疑她交男友,不但不答應,還強行查看手機通訊錄,又動手把她打了一頓後,陳女終於受不了這樣的母親而報警聲請保護令。當時,桃園地院法官認為,林女長期對女兒辱罵、限制行動,過度干預生活,已讓女兒心生畏懼,甚至罹患憂鬱症,因此核發保護令,命林女不得對特賣非逛不可女兒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,不得騷擾、接觸、跟蹤、通訊,並遠離女兒就讀的大學50公尺以上。去年林女接到保護令後大發雷霆,無視保護令的限制,直接衝到校園找女兒理論,校方緊急報警,把林女依違反保護令現行犯送辦。去年底,陳女出車禍造成大腿骨折,林女竟跑到醫院,故意用手強壓骨折傷處,直到醫護人員制止並報警,林女才趕緊逃離;陳女嚇得驚魂未定,事後拜託社工等人務必要保密聯絡方式與居住地。新竹地檢。圖/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

 冤獄4322天 鄭性澤獲賠1728萬


中國時報【林欣儀╱台中報導】

死囚鄭性澤被控殺警,經台中高分檢提再審後獲改判無罪確定後,他聲請每天5000元刑事補償金;台中高分院審理後,認為鄭性澤案發時在現場且持有槍彈,確有違法不當行為,判決他可獲每天4000元刑事補償,以鄭獲釋前被囚禁4322天計算,共可獲賠償1728萬8000元。這是冤獄賠償案第三高金額。

鄭性澤15年前與男子羅武雄到台中豐原十三姨KTV飲酒,在包廂內發生開槍掃射酒瓶事件,之後警匪駁火,導致員警蘇憲丕死亡、羅武雄當場遭擊斃;鄭被控槍殺員警判死定讞,後再審改判無罪。

持槍判2年不計

台中高分院指出,鄭原被依殺人、未經許可持有槍械判刑,他從2002年1月5日被逮捕、羈押,直到2016年5月3日因再審獲釋,總計遭關押5233天;若扣除其中持有槍械刑期的2年與罰金易服勞役180天,共餘4322天。

法官認為,鄭案再審判決時已認定鄭有遭刑求取供,公務員行為有違法或不當情況,致使他從33歲至48歲間、14年的人身自由遭拘束,耗去生命最精華部分,也導致他家庭受拖累、生命歷程中斷且曾面臨隨時可能執行死刑的恐懼,受損害甚巨。

不服可聲請覆審

但法官也指出,此案發生時鄭確實在現場,且在槍戰發生前,就從羅武雄手上取得2把改造手槍及子彈;還經歷整個槍戰過程,雖再審最後認定蘇憲丕不是鄭性澤殺害,但他的行為也誤導偵查審判情況且確有違法不當。

法官考量鄭在案發時未婚、家庭情況,並由鄭母陳述他是家裡經濟支柱,認定每日以補償4000元為適合。鄭若對決不服,仍可向司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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